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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现世之间]《DUELIST》第十二期小说——《掘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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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17: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DUELIST》第十期小说——《掘墓人》

文:devil1019(影月之霜殇)

不死骑士的日常。
*************************
布拉姆一直胸怀骄傲。不仅因为他是高贵的血族,而且在那个灰暗雾霾的帝国里,他获封一个十分荣誉的称号。
红贵士——红色的、高贵的,骑士。
他一直为帝国的扩张与征服身先士卒,冲锋在前,立下汗马功劳。
但是仅有那么一次,同族的巫师释放了“移地”的效果想要达成的某种目的没有实现,等布拉姆回头的时候,发现杀红眼的自己早就脱离了帝国边境……乃至一小块属于血族的领地都老远老远,远到他忘记了携带地图。
夜晚即将逝去,出于本能,他不想被激烈的阳光暴晒成紫色盔甲下的一滩骨灰儿。因此,他想找到回家的路,回到帝国永夜笼罩的怀抱,在对血的饥渴涌上心头之前,能够接到那位年老却依然雍容华贵的老妇人递过来的一杯血酒陈酿。虽然没有“血缘”(双重意义)上的关系,可那位老妇人在城堡里就像是母亲一样令他尊敬。
一切想法都是美好的,布拉姆却不想承认他自己其实是个糟糕的路痴。早知如此,至少应该抓住那个巫师同袍不放,免得落魄到连家都回不去的窘境。
不会太远的,他这么宽慰自己,只要能确定方向就好。
幸好,他带着自己的亡灵骨马在夜色的森林小道中行走,后面还拖了一口合身的长长的棺材,并戏谑地称之为自己的“房车”。为了这个,连他的好朋友,血族之中的领主都嘲笑说,你这个房车连厕所厨房都不带。
血族们要那些个东西做什么。
带着那口棺材大概有一个好处是布拉姆没有料到的,那就是在夜色中埋伏的哥布林盗贼们,会以为马车后面拖了一箱子财宝。拜托,有哪家的财宝能晦气到用棺材状的箱子来盛放?盗贼们悉悉索索在森林中跟踪红贵士,小心打量着这个没有见过的奇怪的骑士,讨论着他那略显可怖的红色双瞳。几分钟后,当他们确定对方形单影只毫无援手时,便一拥而上围了个圈,要求他将身后箱子里的财宝交出来否则就别想过去。
红贵士拧了拧眉头——当然这遮挡在他额前的饰物下不会被看见并分辨为生气。这些贪婪的哥布林到底是怎样脑抽,才会觉得一位血族的随身“房车”里会有财宝?他懒得争辩,摊出一只手做了一个“翻开”的手势,棺材盖发出隆隆的响动,在盗贼的火把照耀下尽收眼底。没有得到财宝的哥布林对着空空的棺材生气,然后转而咒骂布拉姆是个穿着铠甲的穷鬼。
诚然,布拉姆出门也的确是不带钱的,理由很简单。帝国是富有的,他个人的习惯并不代表其他人就是这样,至少他认识的老妇人是很有钱的,珠宝黄金的手杖怎么看都是价值不菲。至于他……
没有人声称他看清了血族骑士拔剑的瞬间,手中漆黑的重剑在一瞬间砍倒一名盗贼,划伤了另一名,如果不是那些家伙足够矮小,很可能就是从胸部开始整个断成两截。实际上布拉姆的动作也十分迅捷,其中倒下的那个,就是精准地从咽喉致命,一刀两断。另一个稍微站后一点,因此被剑风所伤,也是在身上留下了好大一个口子,痛得呼天抢地,哭爹叫娘。
布拉姆觉得这样似乎有些失礼。
从生前遵守的骑士道就告诉他,仁慈是骑士必要的品质。他忽然心生歉意,于是跳下马来,对着那个受伤的哥布林迅速地再补一刀,了却了多余的痛苦……直到他解决掉最后一个愿意跟他交手的盗贼。
有的逃掉了,有的没逃但是不知所措。血族骑士做了一件事,让某些个忘记逃走的盗贼记起来逃亡的速度是几何,狂奔的感觉是怎样。
红贵士将他的黑色巨剑刺向一具扑倒的尸体。
巨剑的终端有一圈被分叉的尖刺支持起来的圆弧,在那圆弧上,浮现了玫瑰红的魔法符文阵。
当符文阵消失后,巨剑的刃尖被拔出,明明被刺中的死体最初蠕动了两下,四肢犹如过电那样重新取得了活力,盲目地扑腾了几下之后,哥布林的躯体总算是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好像在找什么。
布拉姆挪动了两步,将脚下的什么东西踢了过去。哥布林的死体弯下身将那个东西捡起来,左右拧了两下,安在了有着清晰断面的脖子上。断面与断面之间,出现了一圈刚才剑身上曾经出现过的魔法符文环,玫瑰红在夜色中围绕着那短短的脖子缓慢有序转动,就像没有系上绳子的项圈。
愣在当场的盗贼这下秒懂,带着被吓出来的一裤裆湿高声嚎叫着夜路见鬼狂奔远去。
过了好一会,布拉姆才放下剑啪地击掌,恍然顿悟并后悔自己忘记了找那些个盗贼讨点路费。
忘了就忘了吧。遇到下一拨盗贼的时候可千万不能忘记了。并非出于对钱物的贪婪,而是因为换取情报的方法不能每次都依赖杀戮,那样的话迟早都会吃亏,血腥会引来的不一定都是食腐生物,而是猎杀者身后的审判者们。这一次的激烈战斗,血族依旧也碰上了那些来自光明世界审判领域的敌人。
翌日的晨曦让远处的天空变得有些朦胧的发亮之时,布拉姆感到了疲倦,对于永夜子民们来说,他们的晚上才刚刚开始。尽可能地找到了一个不算太深的洞穴,吩咐丧尸哥布林仆从给他看好马匹放好哨,然后躺进了棺材里,准时休眠。
当夜晚来临,他又继续赶路。
前方有光。
虽然能够听到什么东西噼啪噼啪地燃烧,但又没有闻到旅者烧烤食物的气息。布拉姆停下他的骨马和房车,派遣他的丧尸仆从去慢慢接近,一探究竟。
一群身着白色铠甲或者布甲,镶着金色花纹装饰,服装各有特点却统一反映着身份的精灵围成一圈,诵读着低沉哀伤的语句,其中一位祭司模样的人在主持仪式,周围的人纷纷低下头,神色凝重。
哥布林听不懂那样高级的语言,只能反馈给他临时的主人说那些衣着似乎光鲜的人好像在主持葬礼。
参加葬礼的除了祭司之外,有只小狗、狗头人身的家伙、肌肉满满的勇者、佩戴骑士剑的人等等。布拉姆一听,忍不住从嘴边挤出一个“啧”的声音以表厌恶。很单纯的,与仇恨没有多少关系的,纯粹的厌恶。
光与暗不得相容。
LIGHTLORD……能在这种地方碰到死敌,那么就是说距离血族与正义世界的审判者们征战的前线已经不远了,不然的话他们断然不会在这里埋葬同伴。而且还是战况紧急没有时间将尸体搬运回去……临时的埋葬是他们经常会做的事情。因为奇怪的生死循环主宰着他们的命运,所以,当你以为他们之间有的人跪了的时候,却魔术般地受到战场的呼唤,憋着一口气,生出一种诡异的力量,从坟墓里爬出来,与同伴一起鏖战杀敌。甚至裁决之龙……这个简直能用异端来形容的家伙,居然还是踩着墓地里那些审判者的尸体出现在战场的,却没有一人有过异议。仿佛他们的生命进入短暂的沉眠都是为了引领正义世界的审判裁决从天而降。
他们的光芒犹如阳炎,深深灼伤着永夜子民。彼此的立场与针锋相对的属性也决定了他们互为世仇。所有的不死族试图联合起来,组成一股反对的势力,有人曾给取过一个不错的名字——“炎惶反抗军”。
出征之前,格蕾丝女士曾充满慈爱与鼓舞地对自己说过:布拉姆,你是特别的,为此而诞生的骑士。
去吧,将敌人的生死循环,化作我们不朽而强大的战力。
血族骑士走过很多地方,挖掘过不同的墓葬与埋土,光是将目的停留在敌人的埋骨之处未免太过狭隘。他由衷地喜欢那些刚刚死掉的尸体,这样新鲜的家伙被赋予再生之后往往比较灵活,甚至连灵魂都充满活力;硬邦邦的尸体和骨头比较容易僵直和发出嘎嘎的骨头撞击的声音,战斗起来虽然坚硬却多少有些笨拙。偶尔也会遇到一些奇怪的精灵,在挖出来的时候会发现是自然竹笋、樱桃,馊掉的饥饿汉堡和烂掉杀手番茄等等,这个时候他会遗憾自己已经没有了味觉,要不然这些之中尚能食用的小东西还能炒盘菜,当当饭后甜点,或者带回城堡去献给女士作为酿酒的调味料。
每当满载而归的时候,南瓜姬就会调侃他:为何不去转职成猎人。
背上顶着金字塔的乌龟就会开口:难道帝国边境上那个天天叫门的猎人还没让你们烦心够么。
布拉姆在旅途中最讨厌的地方有三处。一是守墓一族所守护的一些墓葬,尤其是名为王家长眠之谷的处所,那里的土地硬得跟金刚石一样,总是是血族骑士的巨剑也难在那里划出一丝的缝隙,更别说撬开他们守护墓葬的大门;最近他们的头头还出山了,想掘点东西出来更加无从下手。二是通向死界之外的无尽的场所。次元的裂缝会吸走那些鲜活的尸体,将它们送往另一个不可捉摸的地方,甚至还有些精灵就算躺了也能从那个地方自己活过来,总之,他的剑无法触碰到那些尸体。再一个就是魔偶甜点居民们的城堡,那里的居民们本身就是玩偶,无谓以及无畏生存与死亡,力所不及时就躲回城堡,力所能及时就拖家带口从城堡里钻出来跟你大战三百回合,滑溜得好像泥鳅,他却连它们灵魂的边都擦不到。
这个时候,他就特别觉得,作为死敌的正义世界的居民们,简直拥有极为可爱的属性了。
灰发红瞳的血族骑士极富耐心地等待那些人做完悼念和弥撒,离开此地至少一个小时之后,才慢慢地走到那个微微隆起的小土堆前。将不起眼的、作为墓碑的、方形面包块一样小石头从土里拔出来,丢到一边,然后开始细致入微的挖掘工作。关于掘墓这个事,他从不粗暴地将巨剑往土里一插,启动符文就算完事。布拉姆记得自己生前除了骑士一职,还有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考古。他的随身“房车”里带了两把大小不同的铲子,只要时间允许,他就会蹲下来用小铲子极为小心地铲啊铲,尽量避免对埋葬物的损害——这也是他经常能够挖起来完整的食物而不是各种稀烂的酱的原因。
很快,表层的土被拨开,里面露出了一大块浅色的东西,用装满萤火虫的提灯照耀,似乎是应该是“白色”的毛发。
嗯,死的应该不是那条讨厌的呲牙小狗。它刚才还在汪汪和呜咽。那么,会是什么?
继续发掘了一会,似乎这东西的表面积还挺大。莫非是——
布拉姆感到了兴奋,他觉得这理应是一头大东西——但是不敢寄望是裁决之龙。
即便他这辈子也想试试挖一头裁决之龙来骑一骑。
这已经足够了。他放下铲子,双手反握住剑柄,深吸一口气,将剑刃重重地对埋葬品狠狠刺了下去。“……亡灵之咆哮,黑暗之呼喊,骑士之传召……以永夜帝国的红月之名,在这过浅的墓穴中,苏醒吧!”
瑰丽的光照亮了夜晚森林的一隅,一只白色的猫头鹰尖叫着拍打翅膀逃走,似乎是要发出不吉的警讯。有人撬开了墓葬!有人撬开了墓葬!!他要带走它!!打扰它的安眠!!甚至将它沦为敌人!!
那只猫头鹰的吵吵嚷嚷也改变不了什么,脚边的土地隆隆地震动着,红贵士向后退了大约十多米,震动持续着。最开始破土而出的是一个脑袋,从形状判断来说应该属于一头龙,整个佩戴着白色骨瓷一样头盔,鼻梁上的尖角发出萤蓝色的光芒,长着夜色下暗红的犄角,目光血红,脖颈之后原本应该呈金黄色的鬃毛也黯淡了光泽的;接着是脖子……脖子上似乎被人砍出几个缺口,甚至有的地方是明显撕裂的痕迹,不知道被哪家的爪牙所伤;再是上半身以及翅膀,这两处因为有些许镶金边白色盔甲的覆盖所以没有遭遇到过分的伤害;再来是四肢和腹部,这几处就比较凄惨了,白色的毛已经变成了死灰色,破损的躯体下要么是暴露在外的白骨,要么是垂在空洞处干涸了血迹的内脏残余,腹部的两侧几乎都被巨大的伤害给掏了个空,徒胜脊骨与肋骨支撑着躯体。
尽管如此破败,它也因为对死者无可违抗的强令而站了起来。破土而出的巨龙在脖子的中段同样有着象征从属关系的控制符文环,在它的作用下,巨龙顺从地向它的新主人低眉顺目地轻吼一声,像马匹一样友善地扫扫尾巴,随即安静地等待主人的第一个指令。
布拉姆在战场上见过这家伙:它是格拉古尼斯,与天使基路伯同样等级的存在。宽大的翅翼与金色的鬃毛给人留下了不错的印象。是谁干掉它的,布拉姆并不关心,不管怎样,现在这家伙,就是自己的仆从啦。
曾有敌人贬低血族的骑士,说他顶着骑士的名号却干着盗墓的活儿,简直有辱这名号。
红贵士却不以为然。从来没有说过骑士就不允许有自己的属下?
用自己的能力赐予他们死后的再生,总也好过你们在坟前虚无的悼词与枉然的眼泪。同样都是生死循环的经历者,血族与不死的亡灵们总要比那些光鲜的家伙诚实很多呢。他好想立刻带着这头大家伙回到帝国或者前线,让自己人和敌人都看看,这个新仆从……它的样子多可爱。
布拉姆得到了一头不错的坐骑。他的内心有些雀跃,当乘着龙突破树林的制约飞上天空时,他想着:终于可以回家了。
以及,在城堡附近掘一口塘子是个不错的主意,可以用来放养这捡到的、可爱的的“灰天鹅”。格蕾丝女士一定会夸赞这漂亮的大家伙的。还有,下次那个坏蛋猎人再跑到血族帝国前来找茬的话,就用这个家伙轰他出去——谁说血族的王国只有暗属性的战力能上阵。
噢,在那之前,先得把漏出来的内脏和破损的皮肤塞到里面,缝好才行。于是,他又命令这头乖巧的坐骑先落下来。布拉姆从他的小房车的枕头下面翻出来一个针线包,用布满厚茧的手准确地穿好针,开始精妙而耐心地缝合,好像一个心灵手巧的裁缝,或者一位技艺高超的医生。谁也不会知道高贵的血族骑士还会一点针线活的,这是秘密。
END
PS:刚好光道要改名,只好提一句“LIGHTLORD”在这里,回避“光道”这个译名。其中捏他了很多不死族的相关卡,大家慢慢分辨~欢迎在本文里找到那些没有被明示的卡片怪兽们~~从图上来说,丧尸仆从的缝合线断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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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19: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抢得到沙发了,嘿嘿~
话说回来,第一回看到那张插图的时候我还以为是No46饺子龙来着233(毕竟都是806)
背对世界的浪子,留给世界的只有影子。 来吧,陌生人!我在冰封的山顶等待你们! 终于要到手了,这世界的基石...... 这大地应该被改变了,而这正是我,大地之龙的职责! 憎恨的囚牢,被囚禁的是否只有憎恨?混沌之庇护所,庇护的不只是黑暗,还有光明!毁灭的王座,毁灭了一切,也毁灭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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